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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企业标准建设,积极落实国家政策
作者: 时间:2014-07-03 18:44:27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以下简称《函》),为了积极响应该《函》与国家其他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雅婷集团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农业企业标准制定办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根据以上规定,会议决定着手建立具有雅婷集团特色的企业标准,并成立了相关的工作小组,由集团董事长宁鑫先生任小组组长,集团副总杨勇先生任副组长。会议中就企业的工艺、生产方式方法、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等标准进行了讨论,并制订了一份标准草案。
董事长宁鑫先生在会上多次强调:一定要按照企业标准来衡量自己,时刻都不能放松。另外,团队的每个人都要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日常工作。
随着企业标准的建立,集团的制度也臻于完善,相信集团的未来也会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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